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炼铁厂热风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(KLLGG242001)更正公告(一)

时间:2024-02-19 09:00 作者: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:

各投标人:

一、项目名称:炼铁厂热风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

二、项目编号:KLLGG242001

三、招标单位: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
四、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 

联系人:韦海波

联系电话:0772-2995575/13367727160     

邮编:545001

地址: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-22室

五、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:

一、原招标公告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”

“2.2招标范围:范围划分从烟气进入预热系统前的主烟道三岔口(往热风炉方向1m处)开始至热风炉烟囱或新建烟囱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柳钢炼铁厂现有5座高炉配套热风炉建设烟气干法SDS脱硫装置对热风炉烟气进行末端治理。主要包括5座高炉热风炉配套的脱硫反应系统、新建烟道、布袋除尘系统、高低压配电系统、计量和控制系统、数采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给排水设施、消防及安全设施等,必要时需新建烟囱,旧烟囱则要配套热备设施;新建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(CEMS)设施(各热风炉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进、出口烟囱平台各配1套)、在线监测站房、新建烟气脱硫数采室等内容。配套土建、给排水、供配电、控制系统、仪表、监控、防雷、接地、照明、防爆、消防、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、拆除、新建(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、设施,相关检测鉴定、防腐、加固、修补或重建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内,报价时须单列费用)。项目采用EPC模式,即承包方负责本工程全部系统的勘察设计、初步设计(含安全设施专篇、职业卫生专篇、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设计)、施工图设计(含非标件设计)、建筑安装工程、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拆除(含地下管线)、三通一平、生产切改、地基处理、桩基施工(如有)、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、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、设备成套供货(含机、电、液、仪等设备、运输及保险、现场卸车及保管)、设备安装、材料供货、烟气排口和CEMS的超低排放合规性设置(含烟囱整体粉刷)、特种设备检验、系统调试、性能试验、单体试车、联动试车、热负荷试车、达产、达标、服务、职工培训、服务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,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相应内容,除遇不可抗力外,均不增调合同价。调试期及试运行期内的脱硫剂供应、脱硫副产物的处理由承包方负责。试运行结束后正式运行三个月的脱硫剂供应由承包方负责,承包方应明确提供的脱硫剂重量,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。

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,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,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(环大气[2019]35号)、《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》(环办大气函[2019]922号)等超低排放政策法规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,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,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,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。”

现更正为:

2.2招标范围:范围划分从烟气进入预热系统前的主烟道三岔口(往热风炉方向1m处)开始至热风炉烟囱或新建烟囱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柳钢炼铁厂现有5座高炉配套热风炉建设烟气干法SDS脱硫装置对热风炉烟气进行末端治理。主要包括5座高炉热风炉配套的脱硫反应系统、新建烟道、布袋除尘系统、高低压配电系统、计量和控制系统、数采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给排水设施、消防及安全设施等,必要时需新建烟囱,旧烟囱则要配套热备设施;新建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(CEMS)设施(各热风炉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进、出口烟囱平台各配1套)、在线监测站房、新建烟气脱硫数采室等内容。配套土建、给排水、供配电、控制系统、仪表、监控、防雷、接地、照明、防爆、消防、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、拆除、新建(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、设施,相关检测鉴定、防腐、加固、修补或重建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内,报价时须单列费用)。项目采用EPC模式,即承包方负责本工程全部系统的勘察设计、初步设计(含安全设施专篇、职业卫生专篇、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设计)、施工图设计(含非标件设计)、建筑安装工程、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拆除(含地下管线)、三通一平、生产切改、地基处理、桩基施工(如有)、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、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、设备成套供货(含机、电、液、仪等设备、运输及保险、现场卸车及保管)、设备安装、材料供货、烟气排口和CEMS的超低排放合规性设置(含烟囱整体粉刷)、特种设备检验、系统调试、性能试验、单体试车、联动试车、热负荷试车、达产、达标、服务、职工培训、服务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,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相应内容。调试期及试运行期内的脱硫剂供应、脱硫副产物的处理由承包方负责。试运行结束后正式运行三个月的脱硫剂供应由承包方负责,承包方应明确提供的脱硫剂重量,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。

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,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,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(环大气[2019]35号)、《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》(环办大气函[2019]922号)等超低排放政策法规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,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,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,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。”

注明:删除了“,除遇不可抗力外,均不增调合同价”

二、原招标公告“3. 投标人资格要求”

“3.1 资质要求(须同时满足)资质要求(须同时满足):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;②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(大气污染防治工程)专项甲级(或以上)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(或以上)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;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(或以上)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(或以上)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注: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(建市[2020]94号)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。”

现更正为:

“3.1 资质要求(须同时满足)资质要求(须同时满足):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;②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(大气污染防治工程)专项甲级(或以上)资质或冶金行业(专业不限)专业甲级(或以上)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(或以上)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;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(或以上)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(或以上)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注: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(建市[2020]94号)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。”

三、原招标公告“4.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”

“4.1 发售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(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每天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3:00至5:30)。”

现更正为:

“4.1 发售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(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每天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3:00至5:30)。”

四、原招标公告“5. 投标文件的递交”

“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二会议室,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3月1日09时 00分。”

现更正为:

“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二会议室,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3月5日15时 00分。”

其他内容不变,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特此公告。 

 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

20242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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