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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(南岸:老口枢纽-托洲大桥、南岸:蒲庙大桥-邕宁枢纽)水保监测及水保验收服务采购(GXKLC20193299)更正公告(一)

时间:2019-08-14 11:55 作者: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:

各供应商:

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(南岸:老口枢纽-托洲大桥、南岸:蒲庙大桥-邕宁枢纽)水保监测及水保验收服务采购(项目编号:GXKLC20193299)竞争性磋商文件做以下更正:

(一)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二、商务要求表内容原文:

二、商务要求表

 

 

 

 

商务条款

★一、合同签订期: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。

★二、提交服务成果时间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      日历天内提交。

★三、提交服务成果地点:南宁市国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
★四、成果文件:提供纸质版文件    份,电子文档光盘    份。

★五、其他要求:

1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,甲方对乙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确认,按进度完成比例情况(最多不超过     %)进行结算,乙方在结算后  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税率为6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,甲方在     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相应比例费用。

2、乙方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(报批稿)及验收鉴定意见后     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     %

3、工程交工验收合格,甲方收到交工验收证书后,支付剩余    %的合同款。

4、付款要求:乙方需提交请款函和经甲方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 

现更改为:

二、商务要求表

 

 

 

 

商务条款

★一、合同签订期: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。

★二、提交服务成果时间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提交。

★三、提交服务成果地点:南宁市国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
★四、其他要求:

1、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%费用, 作为项目现场调查、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费。

2乙方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备案合格后,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%

3、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(报批稿)及验收鉴定意见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,项目经政府财政局或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完成后结清剩余尾款,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为准。经核实乙方进度款拨付实际超过甲方应付金额,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返还甲方。

4付款要求:乙方需提交请款函和经甲方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(二)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:2019816 9时整现更改为: 2019819日下午1500

其他内容不变。

  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
 

采购人名称:南宁市国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
 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1403A

 联系人:  ;联系电话:0771-5755891  
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

     地址:南宁市大学东路170

     项目联系人:杨建虹;联系电话: 0771-2203960

 

 

采购代理机构: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8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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