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当前位置: 主页 > 采购信息 > 更改通知 >

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(一期)起重设备系统--第三批起重机等设备KLFCG191001第2次澄清公告

时间:2019-01-25 15:39 作者:科联招标中心 点击:

各投标人:

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,就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(一期)起重设备系统--第三批起重机等设备(项目招标编号:KLFCG191001)组织公开招标。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:

 

1、招标文件“第三章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2.2.23)投标报价评分标准”

“评标基准价={B1+B2++Bn-Max(Bi)-Min(Bi)}/(n-2) N7时))*0.95;评标基准价=((B1+B2++Bn/nN7时))*0.95N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个数,Bi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。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%40分起扣1分,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%40分起扣0.8分。(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”现更改为“评标基准价:通过资格后审的所有合格投标方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,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,其他有效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对比,每高出1%0.3分(百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”。

2、招标公告“5.投标文件的递交

5.1 投标人应于20191301400分至14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6楼会议室,201913014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。”现更正为5.1投标人应于2019213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6楼会议室,20192139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。”

 

广西科联招标中心
2019
125

 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